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无锡分中心)为无锡高新区管委会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因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无锡分中心)雇员制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 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
7. 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8. 岗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截止2024年11月30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岗位要求“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截止日期前需参加工作满24个月,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社保或公积金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
9.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6) 本次招聘实行亲属关系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月31日17:00。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可登录官方报名通道(https://gkzp.nchr.com.cn/h2l1oa29rg )在线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二)资格初审与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在2025年1月8日17:00前向单位陈述申辩,可拨打咨询电话:0510—85227741。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 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00-12: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510—85227741。
(五)组织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 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3. 笔试及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六)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免冠2寸近照1张。
2.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
3. 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社保或公积金缴费记录等)。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七)组织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总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进行面试加试。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新世纪人才网(https://www.nchr.com.cn)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进入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日期前完成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新世纪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聘用管理
1. 雇员制人员一经录用签订为期3年的雇员制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在合同内规定录用期限、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首次签订合同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可按劳动合同及试用期考核规定解除合同。
2. 因合同期满,或是事业机构改革人员精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雇员制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将按照国家、省、市及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无锡分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全程接受高新区(新吴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应聘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学习和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新吴区纪委监委:0510-12388。
六、本公告由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无锡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5227741、85258676(工作日9:00-11:00,13:00-17:00)
附件: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无锡分中心)雇员制岗位简介表
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无锡分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