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由江苏创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出资成立的国有公司,注册资本27.21亿元,总资产142.5亿元,信用评级为AA,具体负责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和投资建设、资产资源整合运营、投融资以及下属企业运营管理等。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资格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2.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曾经被认定考试作弊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报考专业的认定,以《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4.年龄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1. 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3日下午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网址:http://gggxkf.zhaopin.com/。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选择具体职位进行报名,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扫描件;
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③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表彰证书扫描件;
④相关任职文件、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⑤其他佐证材料。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递交报名资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录用。
③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④报名时间截止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咨询电话:0510-66968999-2316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资格审核:
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者,通知应聘人员进入笔试和面试阶段。专业业务特别优秀的或具有特殊工作经历的,学历、年龄、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3.笔试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者,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应聘者成绩情况考虑是否参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公示。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实际表现、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具体考察事宜按公司有关招聘考察程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泰州新高发布”公众号、“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发布”公众号、智联招聘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7.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自愿选择报考岗位。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和安排,劳动关系落实在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具体可电话咨询。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由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66968999-23165
附件: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