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海陵区苏陈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在苏陈镇镇、村(社区)从事公共服务协理员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泰州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以人社部门系统审核为准;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过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开除公职,或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5.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6.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本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为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主要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残疾人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秸秆双禁巡查等。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6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苏陈镇便民服务中心6号窗口
3.提交材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
(2)《苏陈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
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谈
报名截止后,将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谈,主要考察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报考者面谈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自行承担个人体检费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根据面谈、体检、考察结果,经苏陈镇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人社部门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设岗时间为3年,期满后即退出岗位。招聘人员薪酬待遇不低于海陵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其他
本公告由苏陈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