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辅警15名,岗位明细和具体招录条件详见下表。
二、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品行端正;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且单侧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五)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至2006年12月间出生);
(六)须于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等相关资格条件;
(七)非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2024年7月1日之后办理本市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手续的人员;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由泰兴市公安局统一组织。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泰兴市公安局老干部活动中心;
(四)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五)报名时,须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现场如实填写《2024年泰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报名表》(见附件)。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准确、完整、规范填写报名表,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计划招聘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未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5.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与录用
(一)考试分为体能测评和面试。
1.体能测评内容为: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
2.体能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成绩各占50%。
3.体能测评成绩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4.面试人选确定:按照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数与计划招聘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5.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同岗位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6.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体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8.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在总成绩中,体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9.总成绩加分项目和分值:(1)退役军人加2分;(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3)大学专科加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学历加分取最高学历加分;(4)累计加分最高分值为6分。
(二)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
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四)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泰兴警方”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系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其薪酬待遇参照泰兴市公安局同岗位现有辅警待遇,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泰兴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特别提醒。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相关招聘信息均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社会上各种类型辅导班及其他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考试、体检、考察、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并自觉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六)报名咨询电话:0523—87955012、监督举报电话:0523—87955236。
(七)本公告由泰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泰兴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