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人才强企战略,补充配备关键岗位及急需紧缺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本部及所属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扬州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应聘条件等详见附件:《扬州大数据集团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应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3、具有拟任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备《扬州大数据集团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条件。
6、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
(5)具有其他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的;
(6)2024年11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53(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跳转报名链接)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9:00—12月9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1月29日9:00—12月9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补充材料)时间:2024年11月29日9:00—12月10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11月29日9:00—12月10日14: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联系报名咨询电话:0514-8289930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报名系统。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所有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及短信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打印网址:
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53,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3:00-18:00)咨询技术电话400-020-1616联系。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现场闭卷考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专业知识。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3、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应将全部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带至复审地点,由工作人员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及资格复审验证。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应按时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八)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是否递补经招聘单位党委研究决定。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科教集团官网、扬州大数据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
04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程序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090067。
05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扬州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