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要求,持续深化村干部专职化管理、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治理力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基层选录一批村(社区)后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数量
详见《金坛区面向基层选录村(社区)后备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1.选录对象范围为: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社会化用工,退役军人,村(社区)在岗网格员,社区社会组织在岗工作人员,企业在岗职工等,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6日; 2.基本素质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身体健康,意愿从事村(社区)工作; 3.限金坛区户籍,其中,报名村级后备人才的,限本镇户籍;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因违法受过行政拘留,曾受过劳动教养; 5.受到开除公职处理或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三、程序和要求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7:00; 2.报名地点:相关镇(街道)(详见附件1);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金坛区面向基层选录村(社区)后备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3张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分钟以内个人自我介绍视频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录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选录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本次选录岗位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录计划。 (二) 理论测试和适岗性评价 1.理论测试:采用统一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为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理论、法律法规、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社会工作以及农村工作知识等。理论测试不举办培训辅导、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理论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适岗性评价:根据报名人员学历专业层次、岗位专业匹配度、工作经历、职业(专业技术)资格情况、自我介绍表现、所获荣誉、稳定性研判等进行适岗性评价,总分为100分。适岗性评价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选录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理论测试得分×50%+适岗性评价得分×50%。 (三)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选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 考察和讨论决定 重点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镇(街道)党(工)委根据综合了解和考察情况,经考察无合适人选的,可终止选录计划。 (六) 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 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录用人员纳入村(社区)后备人才管理使用,由镇(街道)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管理和保障
1.新录用人员待遇保障由各镇(街道)负责,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2.新录用人员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的,直接纳入员额管理,实践锻炼期为1年;新录用人员2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的,纳入员额管理,实践锻炼期为1年;新录用人员2年内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再续聘。实践锻炼期满后,由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录过程中,在理论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选录岗位出现空缺的,理论测试环节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环节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录用结束后,不再接受递补。 2.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资格。 3.本次选录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察、录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人选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选录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咨询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 ,双休日除外。 监督电话:0519—82882595 ,0519—82828523。 附件 1.金坛区面向基层选录村(社区)后备人才岗位表 2.金坛区面向基层选录村(社区)后备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组织部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