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根据《溧阳市市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溧人社发〔2021〕107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
本次共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遴选范围及条件详见《2024年溧阳市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遴选人员不包括事业单位现领导班子成员及工勤人员。
三、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28日后出生);
3.本次遴选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遴选岗位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试用期内;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3.受处分尚未解除;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5.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可通过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查询遴选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1.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周四),09:00—11:30,13:30—16:00,报名地址: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大厅(溧阳市南环路65号)。
2.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24年溧阳市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采取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1.经历业绩评价: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经历业绩评价,按照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遴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综合考虑被遴选单位意见。
因综合评价、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综合评价排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遴选单位根据综合评价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公示5天。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新聘用人员应在遴选单位最低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五、咨询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87269151;
纪检监督电话:87268150。
六、纪律监督
对违反遴选纪律、弄虚作假的遴选报名人员,取消遴选资格。对遴选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公告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溧阳市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