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工作需要,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镇江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镇江市标准化研究中心)决定在全市事业单位遴选法律硕士研究生1名。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镇江市内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的时间截止2024年7月1日;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试用期满且满足最低服务年限,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人员;
5.现工作单位、主管单位同意;
6.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遴选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参加遴选人员请下载并如实填写《202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扫描或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打包发送至遴选单位电子邮箱,邮件名称统一设定为:遴选+**(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并与用人单位联系予以确认。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25日。
报名电子邮箱和咨询电话:详见遴选岗位表中提供的单位报名邮箱和电话。
参加遴选人员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遴选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初审、复审
资格初审: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由用人单位发邮件通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打印填写《202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近期正面1寸彩照(贴在报名表上),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用人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地点:镇江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商务A区B座1701室),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组织开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
考试地点:镇江创业大学(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255-19号)。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由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以及岗位匹配程度。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遴选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遴选人员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经用人单位申请,经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进行递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由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流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11-8082108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1-85037933。
附件: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1
序号 | 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 | 岗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 简介 | 遴选人数 | 开考比例 | 报名资格条件 | 报名电子 邮箱 | 报名咨询电话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1 | 镇江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镇江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 01 | 从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 1 | 1:2 | 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法律类 | zjzscqrs@126.com | 0511-80821081 |
注:报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