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将军路校区)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5 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学位优先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第一学历应为国内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应届毕业生应于 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3.年龄要求: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 32 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有三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且业绩突出者(须附证明材料),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1月1日。
4.部分岗位学历、年龄有特殊要求,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5 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5日-2024年10月10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网址:https://iszp.nuaa.edu.cn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选择岗位(仅可在“学生辅导员岗”/“管理岗”/“其他专技岗”中选择一个岗位填报)。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3.申报要求: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在相应位置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照片)/在读证明(盖章版)、成绩单(学校盖章)等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
4.资格审核:学校将结合应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填报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学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考试考核
1.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组织考试考核,包括:简历筛查、初试、笔试、小组面试综合面试。考试考核的具体形式、流程安排和时间、地点等信息将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通知。
2.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应聘人员若与本校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需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每年不超过2个名额。此次招聘综合面试分若干组进行,每组最多推荐2名与本校教职工有亲属关系人员,所有被推荐人按综合面试成绩百分比排序,百分比计算办法:(综合面试成绩-本组拟录岗位数人员平均成绩)/本组拟录岗位数人员平均成绩,按百分比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若百分比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
(三)体检
考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和拟招聘人数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学校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校长办公会审议
考试考核、体检通过者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将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按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南航招聘网相关公告及短信、电子邮件等相关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2.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而导致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招聘咨询
人事处联系人:郭老师 黄老师 电话:025-84896867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侯老师电话:025-52117808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