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太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街道综合执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太湖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经开区党工委审核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及要求
综合执法辅助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报名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综合执法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本市常住人口以及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在本市有稳定合法住所的外来人员;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4)直系血亲有犯罪记录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情形的。
6、特别提醒:无锡经济开发区所辖华庄街道和太湖街道此次同步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建议考生选择一个岗位报考,避免兼报,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3、报名程序
(一)报名途径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周三)—7月12日(周三)17: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法: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识别文末二维码快速报名,咨询电话:0510-85630900,18151521096陈女士。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证书等证件以图片或文件格式上传。
2、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后交验。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党员证明、退役证、驾驶证及其他证明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
5、如报名人数未达最低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与相关部门会商,核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相应岗位。
4、录用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文稿写作,笔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对相关工作的了解程度和综合能力。进入面试阶段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思考并现场论述。由面试考官现场评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三)总成绩
两阶段测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比例折算测算成绩,测试成绩加上加分成绩后,得出总成绩并公布,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需求数1:1确定入围名单,末尾出现同分情况,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名单;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严格按照《无锡市城管系统体能训练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予录用,缺额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前述规定依次递补。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②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③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④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⑤其他情况。
5、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特公布监督电话:0510-85069320、85062309。
6、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上交的报名材料仅限于2023年太湖街道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审核报名资格所用,不用于其他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