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21〕60号)的要求,决定面向全镇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
二、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宜兴市和桥镇户籍。
2、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初中以上学历。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宜人社〔2024〕2号)认定标准,经实施相关就业援助后仍未实现就业,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大龄失业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被征地农民等群体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宜兴市和桥镇社会事业局(宜兴市和桥镇鹅洲西路262号D幢楼204室)。
4、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提交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录用
1、由和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业局和招聘单位采取考核的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考核成绩及就业困难年龄、家庭等因素,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政审。
3、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和美和桥”公布,咨询电话:87813696、87819901;监督举报电话:87829655。
六、其他事项
1、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工作,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并接受招聘单位统一管理和考核。工资标准按宜兴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企业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就业困难人员连续2次拒绝推荐公益性岗位的,或被招聘单位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的,或因本人原因2次与公益性岗位招聘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的,2年内不再予以安置。
3、各招聘单位要切实履行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